近年来,巫山法院坚持廉政风险机制建设与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相结合,采取教育、排查、落实等多种措施,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,取得良好成效。
该院在深入学习各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、市、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,结合审判工作实际,坚持“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”的方针,研究制定《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》。同时,利用主题教育活动、制作廉政文化宣传栏、建设廉政文化廊和案例警示、约访谈话等多种形式,突出抓好思想道德教育、岗位廉洁行为规范教育、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,显著提高了广大党员干警树立廉洁风险意识。2019年以来,组织专项学习活动8次,开展案例警示、廉政主题教育活动7场次,开展约谈29人次。
根据各庭室职责划分和“三定方案”,梳理岗位职权。按照岗位设置、岗位职责、岗位流程的特点,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基础上,通过自己找、领导提、群众帮、集体定等多种形式,认真查找岗位职责、业务流程、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。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究,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,把廉政风险评估为1-3个等级,明确责任人员,制定防控措施。截至目前,排查出违规打听、过问案件办理情况或为亲朋好友的案件说情等廉政风险5项,明确拒绝请客送礼、为亲朋好友说情以及司法廉洁教育等7项整改措施,极大增强了廉政风险防控实效。
此外,该院结合实际对症下药,不断加强体制创新,建立并推行廉政监察员制度、制订廉政监督卡、建立岗位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、落实案件审理对外提前公告和社会关注度较高案件审判播报制度、健全案件责任倒查工作机制、加强审务督查等。同时,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、礼品登记、财产收入申报等制度。